看了两章,故事写得太精彩了!死孩子村、吃死孩子眼睛会变红的野狗、驭虫术、用祖宗皮做的驭虫书、偷情、与野兽对话等等,这些东西就已经可以牢牢的抓住读者的猎奇心里了,没想到作者还能仅仅通过两个章节就把卖货郎、阴阳人老油头、黄氏这三个人物的性格刻画地淋漓尽致,而且如行云流水般自然。卖货郎与老油头的几句对白中加了两个让读者发笑的包袱,然后又把驭虫书的来历很巧妙的介绍给了读者,太艺术了!卖货郎与野狗从敌对到勾通、从同情到依赖,黄氐与卖货郎从偷情到产生感情,再到奸情曝光后黄家人的应后,到卖货郎哀嚎地被打死……情节细节丝丝入扣,整个过程细致入微,笔墨又不多不少恰到好处。就这两章而言堪称经典的文学艺术,就像一块劳力士手表的内部结构,精妙得无可挑剔!作者的这部小说兼容了娱乐性、文学性、创意性堪称一绝!能把人的本性和兽的潜在理性刻画很惟妙惟肖,佩服!
有时候,能力决定一切。而金子,就是这个有能力决定自己今后走向的人。你若坚持,必定春暖花开。你若精彩,必定花开不败。废话多了白扯,加油啊
金子加油!望早日成名!!